有限公司股東股權變更是較常發生的事項,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:“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。”具體是:
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,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。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,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,視為同意轉讓。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,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;不購買的,視為同意轉讓。
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,在同等條件下,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。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,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;協商不成的,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。
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
在符合轉讓條件的情況下,辦理股東及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,主要的變更登記流程有:工商變更登記、組織機構代碼及國地稅證變更登記、銀行賬戶信息變更登記。
精碟咨詢在代理股權轉讓變更的業務實踐中,企業股東往往關心一個問題:股權轉讓需要交什么稅?主要會涉及到股權轉讓印花稅和股東個人所得稅。詳細可參考文章:《廣州公司股權變更,自然人股東在地稅需要繳納什么稅費?》
如果您無法評估股權轉讓時原股東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、可能需要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,如果您需要委托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,可致電020-28075188聯系我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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